中國石化工程建設 荊門環(huán)烷基特種油高壓加氫裝置EPC總承包項目防爆電器裝置招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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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荊門環(huán)烷基特種油高壓加氫裝置EPC總承包項目防爆電器裝置(招標編號:NWZ251125-3105-104517) , 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 防爆電器裝置 采購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 序號 | 項目名稱 | 項目概況 |
|---|---|---|
| 1 | 荊門環(huán)烷基特種油高壓加氫裝置EPC總承包項目 | / |
2.2 招標范圍
| 序號 | 物資描述 | 數量 | 單位 |
|---|---|---|---|
| 1 | 防爆電器元件 | 1.000 | 批 |
| 2 | 防爆電器安裝管件 | 1.000 | 批 |
| 3 | 防爆開關 | 1.000 | 批 |
| 4 | 防爆電器裝置 | 1.000 | 批 |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本款提出的資質、業(yè)績等要求,并具有與本招標項目相應的供貨能力。
3.1.1 資質要求。
(1)投標人具有營業(yè)執(zhí)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或按照“三證合一” 登記制度登記,執(zhí)照有效。 (2)招標技術文件中設置的星號條款均為否決項。在投標文件中需要將響應星號條款項單獨列出,且針對所有星號條款逐條響應。 (3)任何商務、技術偏離均需要在技術投標文件的“商務和技術偏差表“明確提出。投標人如有疑問,應當在開標前通過招標機構進行澄清確認,最終結果以 澄清發(fā)布的內容或評標委員會評定結果為準。 (4)投標文件中應明確分包商且不得出現“或等同”等模糊字樣。對屬于招標文件中列明的“等同”/“或相當”/“相當于”分包商,應當在開標前通過招標機構進行澄清確認,最終結果以招標機構澄清發(fā)布的內容或評標委員會評定結果為準。
3.1.2 財務要求。
無
3.1.3 業(yè)績要求。
(1)投標人需至少提供一份防爆電器裝置的成套供貨業(yè)績,供貨業(yè)績單筆合同金額不少于200萬元。并提供能證明業(yè)績的合同,合同簽訂時間在2020.1.1日到2024.12.31日之間,其內容至少應包括:項目名稱、裝置名稱、設備名稱、規(guī)模型號、關鍵技術參數、技術協議、簽署和蓋章頁等。合同不清晰或不提供合同均視為無效業(yè)績。
3.1.4 信譽要求。
(1)投標人近兩年內沒有發(fā)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須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的承諾書。 (2)投標人不存在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不存在進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產,或者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須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的承諾書。 (3)投標截止日投標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且未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且未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政務服務平臺列入安全生產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4)投標人未處于被中國石化給予風險停用、違約停用處理期內。
3.1.5 其他要求。
無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
3.3 本次招標接受生產商/制造商(招標物資由投標人自行生產,招標文件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投標,不接受代理商投標。不接受流通商投標。


